为保证第六届中国微电影大典活动的正常进行,为每一部作品充分提供一个展示的平台,大典执行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协议:
1、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全著作权,同时保证提交作品中所采用的音乐及剧本创意等已获得作品版权,或取得该作品版权人授权使用,参赛作品个人或组织须负起该等作品一切版权责任,执行委员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因参赛作品版权存在纠纷或争议,执行委员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2、参选者保证执行委员会及合作组织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参选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无需向参选者或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如参选者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导致执行委员会使用参选作品造成了对第三方著作权或任何其他合法权利的侵权,由参选者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给执行委员会造成损失的,参选者应予以全部赔偿,且执行委员会有权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后,本条款中规定的参选者的赔偿责任仍然有效;
3、除非参赛者在填写申报表时有特别申明,执行委员会与合作组织(由执行委员会指定)有权在电视频道、网站、手机视频、影院等媒体及公众场所展示、展播,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活动。参赛者选送作品一旦进入评选环节后,不予撤回;
4、参加本活动提交的全部资料与文件均为中国国际微电影大典执行委员会所保存,并可用于:有关大典的宣传、征集、推广等活动;国际范围内电视播放、广播、网站播放,节目等;以及为以上活动而进行的二次创造。
5、本协议构成执行委员会工作人员与参选者之间关于版权事项的重要约定。参选者通过征集活动指定的官方网站(今华微电影官网www.jhvmv.com和中国微电影大典官网www.zgwdydd.com)或者官方邮箱(1002785994@qq.com)报名投递的作品,即视为已同意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并受其约束;
6、参选作品内容必须贯彻党和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倡导主流价值观,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7、执行委员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筛选;违法、违规、不健康的作品将会被剔除,同一条原创作品只能提交一次;
8、浏览征集活动官方网站所发布作品的网友,未经执行委员会书面许可,不得随意下载他人作品并用于任何商业活动,否则,原作者及活动执行委员会均有权依法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9、作者投递参赛作品时,应如实填写参选者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中国微电影大典执行委员会发现参选选手提供之资料有不正确或不真实时,执行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及时修正错误或取消其参选资格,并有权要求其对新闻界,其他传媒、广告商、比赛评判团及公众人士作出解释说明;由此造成损失由作者承担。
10、大典执行委员会享有所有参选作品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影视改编权,并有权授予第三方。
11、依不可抗力事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命令、通知等原因导致组委会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不视为执行委员会违约,执行委员会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2、本协议所指微电影包含微电影、微视频、微编剧、微新星之范围;
13、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中国国际微电影大典执行委员会所有;
所有参加征集活动的网友在提交作品之前,请认真阅读本协议。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条件下,参选者将获得参选资格并可提交作品。作品一经参赛,即表示作品原创作者同意发表该作品,愿意接受本协议并遵守本协议之约定。
中国微电影大典执行委员会
2018年3月